日前,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专门下发通知,决定从2006年10月份开始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估。通知明确指出,德育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估,有利于保证高等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树立“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有利于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德育工作评估,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德育工作的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德育工作的基础设施、保障条件和队伍建设,优化德育工作的方法、途径和育人环境,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德育工作评估结果将作为高校教学评估和办学条件评估的重要依据。
据悉,高校德育评估原则上每五年进行一次。达标学校5年后再接受评估。未达标学校次年继续接受评估,直至达标。此次德育评估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为依据,共有4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71个三级指标,满分为1000分。评估采取听(听取学校德育工作情况汇报)、查(查看有关档案资料)、看(实地察看校容校貌、校园秩序和有关基础设施)、测(对学生的理想信念、爱国意识、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访(召开座谈会或对师生进行个别访问)、评(对学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