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队简介
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同等待遇。
河南省消防总队是正师级单位,全省18个地市设消防支队,县市区设消防大队和中队。多年来,全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职能,为河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有计划地接收一定数量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为了补充公安现役干部来源,有效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部队履行使命任务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热烈欢迎有志献身于消防事业的青年学生到河南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二、接收数量及专业
2011年河南省消防部队计划接收144名(只限男生)地方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接收专业:
学科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法学 |
30101 |
法学 |
30404 |
思想政治教育 | |
教育学 |
40202 |
运动训练 |
文学 |
50101 |
汉语言文学 |
50301 |
新闻学 | |
50302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
理学 |
70202 |
应用物理学 |
70301 |
化学 | |
70302 |
应用化学 | |
71302 |
材料化学 | |
71502 |
应用心理学 | |
工学 |
80204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
80601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
80604 |
电子信息工程 |
|
80605 |
通信工程 |
|
807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80705 |
土木工程 |
|
81002 |
给水排水工程 |
|
81205 |
安全工程 |
医学 |
100301 |
临床医学 |
管理学 |
110203 |
会计学 |
|
110204 |
财务管理 |
三、接收条件和要求
(一)学业条件: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接收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为主。兼顾接收少量应届毕业研究生和乒乓球、篮球、田径短中距离径赛体育项目特长生。乒乓球、篮球、田径短中距离径赛体育项目特长生必须经过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学校自主单招体育特长生不属于接收范围),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且在省级以上等重大体育比赛中,是乒乓球、篮球、田径短中距离径赛集体项目前6名主力队员或者个人项目前3名队员。所有接收学生必须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于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公办民助院校、公有民办二级学院、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的毕业生;
2、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走读、委培、自费、定向、自学毕业生;
3、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4、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5、军队院校与地方普通高校联合办学培养的毕业生;
6、专升本、专转本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9、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10、学校自主单招体育特长生。
(二)政治条件:政治合格,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
(四)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工作急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放宽2岁。
四、享受待遇标准
1、毕业生接收后将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不少于三个月的入警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2、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为: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五、接收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登录河南消防网(www.henan-fire119.net),查阅招生信息并下载《河南省消防部队2011年度接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个人可通过邮递(一律使用特快专递)和直接送达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即:报考我总队的学生,不得再报考全国其他公安现役部队),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投递的资料包括:
1、《河南省消防部队2011年度接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手填必须字迹工整);
2、身份证复印件;
3、新生录取名册(一般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含有录取本人姓名的当页,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4、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在校历年成绩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8张(照片由本人自行剪裁好,每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
7、乒乓球、篮球、田径短中距离径赛体育项目特长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同时提供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和证明本人运动成绩的有效材料(比如参加体育比赛的成绩册、秩序册等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于普通档案袋(文具店均有售)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我部按照接收计划和接收政策、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等方面进行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接收政策、条件的人员将不再通知考试。
(三)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全国统考时间初步定于2011年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网站查阅考试时间的变动情况,我部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四)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试。测试检查在公安部组织的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后进行。
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
2、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3、心理素质测试:用心理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4、体格检查: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组织体格检查。
(五)考核政审。综合考试、测试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考核政审对象,由我部组织考核政治审查。
(六)草签协议。对考核政审合格人员,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接收对象并草签协议。
(七)档案复审。公安部统一组织对拟接收学生的档案等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予以退档,解除接收协议。
六、筛选淘汰
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查复审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淘汰:
1、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我部报到的;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3、个人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部的;
4、个人档案经复查复审不合格的;
5、公安部统一培训期间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二)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因政治、思想、身体、心理素质等不适应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七、联系方式
单位:河南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邮编:450008
地址:郑州市沈北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71—6661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