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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消防部队2011年度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日期:2010-12-16 15:57:53  发布人:郝名扬  浏览量:194

一、部队简介

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同等待遇。

河南省消防总队是正师级单位,全省18个地市设消防支队,县市区设消防大队和中队。多年来,全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职能,为河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有计划地接收一定数量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为了补充公安现役干部来源,有效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部队履行使命任务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热烈欢迎有志献身于消防事业的青年学生到河南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二、接收数量及专业

2011年河南省消防部队计划接收144(只限男生)地方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接收专业:

学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法学

30101

法学

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学

40202

运动训练

文学

50101

汉语言文学

50301

新闻学

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

理学

70202

应用物理学

70301

化学

70302

应用化学

71302

材料化学

71502

应用心理学

工学

80204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80601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80604

电子信息工程

 

80605

通信工程

 

807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0705

土木工程

 

81002

给水排水工程

 

81205

安全工程

医学

100301

临床医学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110204

财务管理

三、接收条件和要求

(一)学业条件: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接收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为主。兼顾接收少量应届毕业研究生和乒乓球、篮球、田径短中距离径赛体育项目特长生。乒乓球、篮球、田径短中距离径赛体育项目特长生必须经过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学校自主单招体育特长生不属于接收范围),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且在省级以上等重大体育比赛中,是乒乓球、篮球、田径短中距离径赛集体项目前6名主力队员或者个人项目前3名队员。所有接收学生必须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于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公办民助院校、公有民办二级学院、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的毕业生;

2、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走读、委培、自费、定向、自学毕业生;

3、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4、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5、军队院校与地方普通高校联合办学培养的毕业生;

6、专升本、专转本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9、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10、学校自主单招体育特长生。

(二)政治条件:政治合格,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

(四)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2011831日。工作急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放宽2岁。

四、享受待遇标准

1、毕业生接收后将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不少于三个月的入警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30日算起。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2、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为: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五、接收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登录河南消防网(www.henan-fire119.net,查阅招生信息并下载《河南省消防部队2011年度接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个人可通过邮递(一律使用特快专递)和直接送达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即:报考我总队的学生,不得再报考全国其他公安现役部队),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投递的资料包括:

1、《河南省消防部队2011年度接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手填必须字迹工整);

2、身份证复印件;

3、新生录取名册(一般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含有录取本人姓名的当页,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4、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在校历年成绩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8张(照片由本人自行剪裁好,每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

7、乒乓球、篮球、田径短中距离径赛体育项目特长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同时提供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和证明本人运动成绩的有效材料(比如参加体育比赛的成绩册、秩序册等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于普通档案袋(文具店均有售)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12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我部按照接收计划和接收政策、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等方面进行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接收政策、条件的人员将不再通知考试。

(三)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全国统考时间初步定于201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网站查阅考试时间的变动情况,我部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四)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试。测试检查在公安部组织的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后进行。

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

2、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3、心理素质测试:用心理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4、体格检查: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组织体格检查。

(五)考核政审。综合考试、测试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考核政审对象,由我部组织考核政治审查。

(六)草签协议。对考核政审合格人员,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接收对象并草签协议。

(七)档案复审。公安部统一组织对拟接收学生的档案等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予以退档,解除接收协议。

六、筛选淘汰

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查复审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淘汰:

1、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我部报到的;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3、个人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部的;

4、个人档案经复查复审不合格的;

5、公安部统一培训期间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二)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因政治、思想、身体、心理素质等不适应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七、联系方式

单位:河南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邮编:450008

地址:郑州市沈北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71—6661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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