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文件
院字〔2011〕140号
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印发《黄淮学院三级干部听课制度》的
通 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黄淮学院三级干部听课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黄淮学院三级干部听课制度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的主要途径。为深入了解我校教学工作状况,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促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司〔1998〕33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和听课范围
第一条 三级干部听课人员指学校的校级、处级、科级党政干部等。校级指学校全体校级领导。处级包括各教学院系中层干部;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发展规划处、科研处、实验设备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招生就业处、监察处、图书馆、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等行政部门中层干部。科级指教务处和学生处科级干部,各教学院系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班主任)等。
第二条 听课范围是我校每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
二、听课要求
第三条 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及各院系中层干部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其他听课人员每月听课不少于1节。
第四条 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均采取随堂进行的方式。听课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教室设备和环境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黄淮学院听课记录表》(附件1),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情况、意见及建议等内容。听课后,应与师生交换意见,并要求授课教师在听课记录表上签字。
第五条 听课人员听课应坚持听完1节课,不得中途离开。
第六条 各级各类人员对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听课人所在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尽快妥善解决;属于其它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有关单位应及时给予回复或解决。
第七条 学校党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领导在听课时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案例式和项目式等)的运用和课堂气氛的控制等做出评价和分析;各教学院系党政领导成员、教研室主任在听课时除上述内容外,还应着重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等做出评价和分析。
第八条 听课制度要与各相关单位的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结合起来,积极交流和推广教学经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听课管理
第九条 每学期第14周,各行政部门听课情况由本部门专人负责统计后将统计表(附件2)送交教务处;各院系应对本院系听课人员的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情况发布在本院系网站上,同时向教务处送交统计表(附件2)电子文档。教务处将对全校听课情况予以汇总分析,写出本学期全校听课情况通报,发布在校园网上。
第十条 听课记录原始材料由各单位自存。
四、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黄淮学院三级干部听课记录表
2.黄淮学院三级干部听课统计表
附件1
黄淮学院三级干部听课记录表
听课人 信息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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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信息 |
姓名 |
院系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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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信息 |
课程名称 |
授课地点 |
授课日期 |
听课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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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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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是否采用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案例式和项目式等教学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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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情况及教学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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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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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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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黄淮学院三级干部听课统计表
( 学年第 学期 )
听课单位: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应听 节数 |
实听 节数 |
完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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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反馈)情况汇总: |
说明:1. 本表按职务排序。
2. 完成情况:填写完成、未完成、超额完成。
3. 本表最后一栏,简要填写本单位听课人员中发现的教师、教学设施、教学环境等问题及相关的解决(反馈)情况。
统 计 人:
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黄淮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1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