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河南科技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2名。
一、学校简介
河南科技学院建校于1939年,是一所学科专业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20个教学学院,70个本科专业,10个省重点一级学科,1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是河南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建设高校,作物学学科和园艺学学科群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
二、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副组长,成员包括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及解决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要负责信息发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手续办理等具体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河南科技学院
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硕士)一览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备注 |
1 |
专职辅导员 |
不限专业 |
6 |
要求入住男生宿舍 |
6 |
要求入住女生宿舍 |
|||
备注:1.满足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2.在辅导员岗位至少工作4年,方可转岗。 |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9、2020、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科技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硕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和河南科技学院网站(https://www.hist.edu.cn),发布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7,进入河南科技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硕士及硕士以下学历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上午8时至2021年12月14日下午6时(周六周日正常受理)。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及人事处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工作日接受咨询)。联系人:何老师 常老师,联系电话:0373-3040777。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将在学校及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 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胜任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及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一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 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最后1名出现并列,共同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工作思路、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及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以上,成绩有效,进入体检环节,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及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体检包含职业适应性测试。如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等进行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以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签订协议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协议,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其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接受举报和申诉。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040777(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